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简述立功的表现及其法律后果。
简述立功的表现及其法律后果。
admin
2022-03-17
35
问题
简述立功的表现及其法律后果。
选项
答案
(1)立功的主要表现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所参与的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罪犯(包括同案犯)的;在押期间制止他人犯罪活动的等。(重大立功与检举、揭发他人的罪行、提供的线索以及协助侦破的案件等是否重大、重要有直接的关系。) (2)立功的法律后果。 ①犯罪分子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②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N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孙杰是某市公安局的刑警,家中有一位80岁的老母瘫痪在床,每天都需要人照顾日常起居,还有两个女儿孙佳和孙梅,孙佳正在读大学,孙梅正在读小学,家中的日常开销都靠孙杰每个月的1000多块钱的工资,生活过得十分紧张。在一次执行逮捕任务的过程中,为了保护同事,
材料一:2008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讲求效率才能增添活力,注重公平才能促进和谐,坚持效率和公平有
案情: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
本案一审中,何机关是适格的被告?如果在临时卫生检查小组对东海餐饮服务公司作出处理决定后,区工商局又以东海餐饮服务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过期为由对其进行了罚款,那么这是否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
2009年9月20日,市机械加工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市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市机械加工公司在其住所地为市机电公司生产一套设备,设备款为500万元。2009年10月30日。经设备质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市机电公司支付了350万
如果李某明知张某往中药里下了安眠药而故作不知,仍然将中药倒给妻子喝了,则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这时,李某与张某是否构成共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被减为无期徒刑后,张某还能否获得减刑或者假释?如不能,请说明理由;如能够,其条件是什么?
赵某的赌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处理?对赵某的最后刑罚应当如何确定?
边某因A罪于2009年12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决于2009年12月30日生效,2010年1月10日交付执行。此前,边某被羁押3个月。边某在有期徒刑执行期间未获减刑、假释。如果其家庭正因继承遗产而发生纠纷,其是否具有继承权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其两个债权人乙、丙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其中乙公司对甲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依法受理后,指定快船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接受债权人的申报。下列四项债权均向管理人申报:①本应于1年后才到期的20万元借款;②戊公司对甲公
随机试题
腰4-5间盘突出最常受累的神经根是
A、APTT延长,PT正常,加正常血浆能纠正B、APTT延长,PT延长,加正常血浆能纠正C、APTT延长,PT延长,TT延长,加正常血浆不能纠正D、APTT延长,pT延长,TT延长,加甲苯胺蓝纠正E、APTT延长,PT正常
成年蜂发病,剖检见肠道失去弹性、易破裂,颜色由蜜黄色变为灰白色,肠道外表环纹消失。检查病原应采集病料的部位是
女,61岁。半年内出现3次突然不能言语,每次持续30分钟左右,第3次伴右侧肢体麻木,既往有房颤病史,神经系统检查正常,最可能的诊断是
A.诺氟沙星B.异烟肼C.氟康唑D.磺胺嘧啶E.磺胺甲曝唑化学结构中含有喹啉环
轻质隔墙不含下列()。
根据表1的数据计算除尘效率。根据表2所提供的数据,补充填写表中污水处理站进水、出水空缺的数据。
学生学习了角之后,再学习锐角、直角和钝角,这种教学利用的迁移是水平迁移。()
若有以下程序段structst{intn;structst*next;};structsta[3]={5,&a[1],7,&a[2],9,’\0’},*p;p=&a[0];则以下选项中值为6的表达式是
ThemilitaryaspectoftheUnitedStatesCivilWarhasalwaysattractedthemostattentionfromscholars.Theroarofgunfire,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