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张某为其母亲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下列关于受益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 根据《保脸法》的规定,如果张某没有继续给其女儿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人不得用什么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
在张某为其母亲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下列关于受益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 根据《保脸法》的规定,如果张某没有继续给其女儿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人不得用什么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
admin
2009-01-14
30
问题
在张某为其母亲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下列关于受益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
根据《保脸法》的规定,如果张某没有继续给其女儿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人不得用什么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
选项
A、协商
B、调解
C、诉讼
D、仲裁
答案
4
解析
《保险法》第60条规定: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据此,选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81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前进无线电厂生产的“红星”牌收录机十分畅销。商标法公布后,无线厂及时进行了注册,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但是好景不长,1996年8月,该无线厂多次接到顾客投诉,称所购“红星”牌收录机质量低劣,用不了几天就坏了。该厂立即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未发现质量问题
某市红云区和平粮油食品店将本店的食油类经营部分承包给本店职工王小二,在王小二的要求下,粮油店于2002年2月6日购进一新的量油器,替换了原来旧量油器。4月20日,红云区计量局对和平粮油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发现三名顾客购买的食油均发生短少现象,平均每10
案情:某区工商局和卫生局根据举报和调查,以出售变质食品为由,对某超市(不具备法人资格)予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该店业主吴某不服,以工商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应把卫生局列为共同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我国《选举法》中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当前,有人对该规定提出了质疑,认为它违反了宪法上的平等原则,也有人认为该规定是合理的。 请你运
年逾七旬的甲因向两个儿子乙、丙索要赡养费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甲生活相当困难,并且身患重疾急需医治,遂裁定乙、丙两人先分别给付甲生活费和医疗费5000元。该裁定作出后,乙表示不同意,人民法院告知乙此裁定乃终局裁定,不得上诉,只能立即执行。人民法
案情:2002年5月20日,薛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为中国专利局)申请一电子产品的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实质审查后,于2004年10月5日决定授予薛某发明专利权,并进行了登记和公告。2005年1月31日,美国某公司(未在中国设有营业机构或分支机构)认
辩护人齐某独立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是:江某的父亲聘请的诉讼代理人曾经以“了解案情”为由邀请本案公诉人到本县“海鲜大酒楼”吃饭,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因而要求公诉人回避。 请问:齐某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吗?其理由是否成立?江某的法定代理人其父江中华提出
华信公司的哪些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二被告之间在行为和责任方面关系如何?
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该马灭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甲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设甲方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解除全部合同,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随机试题
我们学习宏观经济学主要是
选择性5一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抗抑郁药引起的不良反应包括()。
肾小球肾炎引起水肿的主要原因是
()又称为横断面研究或横断面调查或现况研究。
下列关于证券公司的说法中,错误的有()。Ⅰ.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证券经营机构,无需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Ⅱ.证券公司停业、解散,必须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Ⅲ.证券公司变更持有3%以上股权的股东,必须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只能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2013年)
甲购得警服一套。于是身穿警服,在公路上拦截过往的外地车辆收取罚款,共计2万余元。甲的行为()。
试述关节盘的组织及解剖特点。
利用系统提供的文字资料,按题目的要求完成排版后,用Word保存功能直接存盘。目录第1章计算机基础1.1应试指南1.1.1考核要求自2005年下半年实施《信息处理技术员考试大纲》以来,本章主要考查计
Ithappenstothebestofus.Weputourheadsdown,【B1】______eachday,letourselvessettleintoacertainkindofroutine,an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