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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正为收购一些便宜的金戒指而费脑筋时,邻居12岁的儿子张某到杨家玩。杨某想起张家祖上留下了一些金戒指,就问张某:“你家中有金戒指么?”张某说有。杨某就让他拿来换钱。张某背着父母分四次将16只金戒指(价值约30000元)拿给了杨某,杨某为这些戒指共支付给张
杨某正为收购一些便宜的金戒指而费脑筋时,邻居12岁的儿子张某到杨家玩。杨某想起张家祖上留下了一些金戒指,就问张某:“你家中有金戒指么?”张某说有。杨某就让他拿来换钱。张某背着父母分四次将16只金戒指(价值约30000元)拿给了杨某,杨某为这些戒指共支付给张
admin
2015-09-30
23
问题
杨某正为收购一些便宜的金戒指而费脑筋时,邻居12岁的儿子张某到杨家玩。杨某想起张家祖上留下了一些金戒指,就问张某:“你家中有金戒指么?”张某说有。杨某就让他拿来换钱。张某背着父母分四次将16只金戒指(价值约30000元)拿给了杨某,杨某为这些戒指共支付给张某300元。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
选项
A、杨某不构成犯罪
B、杨某构成诈骗罪
C、杨某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
D、杨某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答案
D
解析
首先,所谓间接正犯,是指将他人作为自己实行犯罪的工具来实施犯罪。在本案中,张某年仅12岁,尚不能理解自己所实施行为的实际意义,所以刑法不对其实施的任何行为进行处罚,这也就决定了杨某不可能与张某构成共同犯罪。实际上,间接正犯的理论正是为了弥补这一漏洞而出现的,依照该理论,杨某就不再是盗窃罪的教唆犯,而被视为盗窃罪的正犯,幼童张某偷拿家中东西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杨某的实行行为。其次,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而张某作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认识能力和理解能力都非常有限,故杨某欺骗他的行为并不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所以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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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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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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