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

admin2012-11-09  18

问题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

选项 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
C、赞助支出
D、职工教育经费

答案A

解析 企业税额的计算分三个层次,首先是将企业的收入总额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税收优惠中可以减免和抵免的款项,所得即为应纳税额。本题考查的是企业加计扣除的项目,即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后需要减免或抵免的款项。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A项符合法律规定,为正确答案。安置残疾人所支出的费用中,只有支付的工资才能作为加计扣除的对象。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不属于工资支出,因此B项不属于加计扣除的范围之内,不应选。
    《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六)赞助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赞助支出属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对象,因此C项错误。职工教育经费属于该条中“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亦为应纳税所得额中不得扣除的部分,D项也不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Lq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