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7-03-14  33

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诉前保全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方可作出保全裁定
B、财产保全申请确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C、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D、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A,B,C,D

解析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必要时也可依职权对一定财产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有得以实现的物质保障的法律制度。财产保全可以以时间为标准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两种。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此,对于诉前财产保全:(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依照职权采取;(2)必须提供担保,而不是可以提供担保。选项B,财产保全有错误,如果是法院依照职权采取的,那么由法院进行国家赔偿,如果是由当事人申请的,那么由当事人进行赔偿,此选项中已经明确告知“财产保全申请”确有错误的,已经指出了这是由于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的,因此由申请人赔偿。故B为选项。《民事诉讼法》第96条对此也作出了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选项C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由此可以看出,第94条第一款的规定与C选项完全相同,是正确答案。选项D“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对此的法条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99条: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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