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5年单选6)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2015年单选6)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7-03-24
82
问题
(2015年单选6)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成立受贿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
B、成立聚众淫乱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C、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毁坏财物的数额较大
D、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传播的是淫秽物品
答案
D
解析
故意的认识内容包括对犯罪构成事实所述情况的认识,包括对行为、结果及二者的因果关系,以及对行为对象的明确认识;还包括对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认识。选D项,因为D项表述的情形属于对行为对象的明确认识。不选A项,因为故意认识的内容是主观方面的范畴,而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认识属于对行为主体的认识,并非故意认识内容的范畴。不选B、C项,因为故意认识的内容针对的是犯罪构成事实所述情况的认识,而非对行为违法性或数额的认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1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
下列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公民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
下列情形中,()一定导致商标权被撤销。
民间上有一种说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失踪期间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1995年,吴仁与刘云结婚,生一子吴相。夫妇经营一书店,生意很好。2002年春节,一家三口外出度假,在高速路上发生意外,一家三口全部遇难。丧事处理完毕后,吴仁的弟弟吴义(吴仁唯一的亲人,已成家)帮助清理了全部遗产,有豪华住宅一套,别克轿车一辆,还有书店资产
请对“累犯不得假释,也不能适用减刑”进行辨析。
简述不当得利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
随机试题
可引起感染性休克的是()
下列哪项除外,都是赤游丹多见的发病部位:
根据《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68—2012,水电站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在项目法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施工单位应完成的工作包括()。
( )是对成本计划是否实现的最后检验。
2014年1月1日,乙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一项固定造价建造合同,承建一幢办公楼,预计2015年6月30日完工;合同总金额为8000万元,预计合同总成本为7000万元。2015年4月28日,工程提前完工并符合合同要求,客户同意支付奖励款200万元。截止2014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一定比例的,为发行失败。该比例为()。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保证人资格的表述,正确的是()。
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是
幂级数的收敛域为________。
A、Drivingacab.B、Drivingabus.C、WorkinginSwitzerland.D、WorkinginFrance.A语意理解题。题目问男士会尝试什么职业。根据对话中男士所说的"I’mgoingtot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