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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2011年卷一第45题)
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2011年卷一第45题)
admin
2018-03-30
50
问题
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2011年卷一第45题)
选项
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
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
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
D、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
答案
A
解析
选项A错误。在古代,司法并没有从行政权力中分离出来,所以司法并不是一直都是一种独立的制度。
选项B正确。法律的明确性和可预测性,可以限制王权的任意性,所以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法官是司法权的行使者,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项C正确。刘颂认为,对具体案件的审断,司法官吏必须依律办事,严格执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则由“大臣论当,以释不滞”,这就是说,中央主管司法的大臣有一定的解释、变通之权。对于超出法律之外的“非常之断、出法赏罚”,就只有“入主权断”了。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的各自职责。
选项D正确。亨利.米斯认为法官应当保持客观,保持独立性,避免任何的控制和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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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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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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