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类继承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_______。

admin2013-07-03  49

问题 以下关于类继承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_______。

选项 A、通过类继承,在程序中可以复用基类的代码
B、在继承类中可以增加新代码
C、在继承类中不能定义与被继承类(基类)中的方法同名的方法
D、在继承类中可以覆盖被继承类(基类)中的方法

答案C

解析 继承是类间的一种基本关系,是在某个类的层次关联中不同的类共享属性和操作的一种机制。在“is—a”的层次关联中,一个父类可以有多个子类,这些子类都是父类的特例,父类描述了这些子类的公共属性和操作。一个子类可以继承它的父类(或祖先类)中的属性和操作,这些属性和操作在子类中不必定义,子类中还可以定义它自己的属性和操作。在继承类中可以定义与被继承类(基类)中的方法同名的方法。
    一个子类只有唯一的一个父类,这种继承称为单一继承。一个子类也可以有多个父类,它可以从多个父类中继承特性,这种继承称为多重继承。例如,“水陆两用交通工具”类既可继承“陆上交通工具”类的特性,又可继承“水上交通工具”类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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