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指定其子乙为受益人,保险公司承保并出具保单。两个月后,甲突发心脏病死亡。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甲两年前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在填写投保单以及回答保险公司相关询问时,甲均未如实告知。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
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指定其子乙为受益人,保险公司承保并出具保单。两个月后,甲突发心脏病死亡。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甲两年前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在填写投保单以及回答保险公司相关询问时,甲均未如实告知。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
admin
2018-05-10
41
问题
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指定其子乙为受益人,保险公司承保并出具保单。两个月后,甲突发心脏病死亡。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甲两年前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在填写投保单以及回答保险公司相关询问时,甲均未如实告知。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第34题)
选项
A、因甲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故保险公司对甲可主张违约责任
B、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C、保险公司即使不解除保险合同,仍有权拒绝乙的保险金请求
D、保险公司虽可不必支付保险金,但须退还保险费
答案
B
解析
选项A错误。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不属于违约。选项B正确。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曰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题中,甲未尽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乙可以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解除合同。选项C错误。根据《保险法解释(二)》第八条,保险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直接以存在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为由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就拒绝赔偿事宜及保险合同存续另行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选项D错误。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五款,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本题中,甲属于故意未告知其做过手术的事实。保险人无需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也不必退还保险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Y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60题)
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4题)
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此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15万元医疗费。关于余下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4题)
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
曾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2010年1月22日,赛格公司根据与深圳市联京工贸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北塘恒昌车辆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公司)签订的代理进口摩托乍发动机协议,对外开立了信用证。为此,恒昌公司按照约定签发了金额分别为650万元和850万元的承兑汇票。该汇票到期日分别为同年11
甲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并确定了70日的公示催告期间,70日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没有人申报权利,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小张取得一张四通有限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行是上海长宁区工商银行。小张到青岛出差时不慎将该汇票丢失,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催告,公告期为70天。到第80天,仍无人申报权利,该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甲因为随身携带的票据在乘车时遗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依法发出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向法院申报,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第二次开庭前,甲公司发现审判员常某接受乙公司诉讼代理律师吴某的请客送礼,于是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则以下各选项中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下列情形中会使企业减少股利分配的有()。
竹沥入汤剂,其用法是
胺碘酮的作用是
张某于2002年在商标局注册了“科特”商标用于自己生产的鞋子上,2006年张某发现李某将自己的注册商标用于鞋子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房屋因买卖、赠予、交换、继承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而进行的登记属于()。
设置固定资产类别。编码:003名称:机器使用年限:10年净残值率:5%预设折旧方法:平均年限法
产销量较稳定的企业适用的预测分析方法是()。
在城市规划的前期要进行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评价是因为要()。
屈原是我国第一位有名姓可考的伟大诗人。
A、Thetimerangeofthestudy.B、Thenumberofwomenfollowed.C、Theresultofthestudy.D、Thedecreaserateofdisease.B本题设题点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