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袁某的一头牛从牛圈中跑出,被邻居冯某发现。冯某将牛牵回家关进自家的牛圈,准备第二天再寻找失主。但当晚刮大风,牛圈的一根梁倒落,将牛砸死了。冯某将牛肉出卖,得款520元,花去人工费50元。此种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袁某的一头牛从牛圈中跑出,被邻居冯某发现。冯某将牛牵回家关进自家的牛圈,准备第二天再寻找失主。但当晚刮大风,牛圈的一根梁倒落,将牛砸死了。冯某将牛肉出卖,得款520元,花去人工费50元。此种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14-04-28
29
问题
袁某的一头牛从牛圈中跑出,被邻居冯某发现。冯某将牛牵回家关进自家的牛圈,准备第二天再寻找失主。但当晚刮大风,牛圈的一根梁倒落,将牛砸死了。冯某将牛肉出卖,得款520元,花去人工费50元。此种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袁某有权要求冯某赔偿损失
B、袁某有权要求冯某偿还牛肉款
C、袁某有义务偿还冯某支出的人工费用50元
D、袁某有权拒绝给付冯某人工费用
答案
2,4
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见》第132条: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管理人未尽管理义务,导致本人受到损害,通常负重大过失赔偿责任。题中,大风导致梁柱倒塌砸死牛,管理人无重大过失,因而不负赔偿责任。但是其应当将卖牛肉所得还给本人,并可以请求必要费用。依此可知BC项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W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新华钢厂以华泰贸易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泰贸易公司支付所拖欠的钢材款120万元,并提供担保,申请人民法院对华泰贸易公司的两辆奔驰汽车采取保全措施。后来人民法院发现,华泰贸易公司在向甲银行贷款100万元时已将这两辆奔驰汽车抵押给甲银行。则下列
张三和邻居李四约定:如果李四的儿子能够在十日内捕到野生穿山甲,则张三愿意免除李四所欠的5万元债务。请问对该约定的理解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对丙遭受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对于戊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甲公司长期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相关法院执行人员拟将该信息发布于该地区征信系统,那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与住在同市B区的刘某签订了一份书面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将刘某所有机械设备拿到C区和D区使用,王某支付租金。同时双方又约定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住所地的任一个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王某提起诉讼。那么以下哪些法院
甲向乙签发一张汇票,乙又背书转让给丙,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因急需现金,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将之背书转让给戊。对此,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甲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发起人拟定,通过募集方式设立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5亿元,甲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准备以厂房、机器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7家发起人为筹办乙股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手续,进行公司名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哪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再审过程中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图示平面体系的几何组成为:
以下有关宏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不包括()。
某写字楼标准层电梯厅共20套,施工企业中标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如表5—1所示,现根据图5—1“标准层电梯厅楼地面铺装尺寸图”、图5—2“标准层电梯厅吊顶布置尺寸图”所示的电梯厅土建装饰竣工图及相关技术参数,按下列问题要求,编制电梯厅
水泥混凝土路面浇筑后,若表面没有及时覆盖和养护,在炎热或大风天气下,表面游离水蒸发过快,体积急剧收缩,容易产生()。
甲公司于2011年6月1日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同城使用的支票给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次日,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11年6月20日,丁公司请求丙银行付款时遭拒。丙银行拒绝付款的正当理由有()。
下列名言与作者的对应关系不正确的一项是()。
如果在程序中的多个地方需要使用同一个常数,那么最好将其定义为一个符号常量,原因是______。
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方法中涉及的对象是系统中用来描述客观事物的一个【】。
Womenmightbeonamoreevenfootingatwork,butathometheircareerstendtotakeabackseattotheirhusband’sjob,accord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