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三见李四打王五,遂上前制止,李四将张三打伤。对于张三受到的伤害,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张三见李四打王五,遂上前制止,李四将张三打伤。对于张三受到的伤害,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admin
2009-02-14
13
问题
张三见李四打王五,遂上前制止,李四将张三打伤。对于张三受到的伤害,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选项
A、由王五承担责任
B、由李四承担责任
C、若李四无力承担,由张三自行承担
D、若李四无力承担,由王五给予适应当的补偿
答案
2,8
解析
《民法通则解释》第142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应补偿。因此该题答案为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M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高治与杜焘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杜焘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张风住人该房后,杜焘拒绝张凤从楼梯上下,并拿出其产权证,产权证的确将楼梯产权确认给杜焘,杜焘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案情: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章、郭劳动报酬8000元一直未付。张、郭二人经商量,将赵15岁的女儿A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虽经郭、章二人多次催促,赵仍不付报酬。于是二人商定将赵的女儿卖掉。在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将A
案情:朱某买了一处房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满心欢喜搬进新房居住。不料,该房却是房主通过中介公司出租给他人的。租房者伪造了全套房产材料,甚至骗过北京市建委,将房屋过户出售。事发后,原房主状告北京市建委,法院一纸撤销判决,令崭新的房产证变成了废纸。无奈之下,
甲某与乙某共同构思完成一篇长篇小说的写作并发表于《新月》杂志,该小说引起读者的强烈反响。此后,甲某发现《新人》杂志未经同意擅自连载了该长篇小说,甲某与《新人》杂志社多次就赔偿与赔礼道歉事宜交涉未果,甲某诉至A区法院,要求《新人》杂志赔偿精神损失并公开赔礼道
案情:2013年9月,甲、乙、丙三个公司以及自然人丁决定共同投资设立方圆冷冻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圆公司”)。在拟订的章程中约定,方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公司以房屋出资,作价30万元,乙公司以自己拥有的一项专利技术出资,作价25万
某证券经营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以欺诈客户为由,罚款20万元。该机构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维持。判决书6月10日送达该证券机构。该机构依法上诉,二审法院于6月26日收到上诉状,经审查后于9月5日作出并宣告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为对上
权利平等令
简述唐律关于诉权的规定。
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0年9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
张、李二人共同完成了一幅美术作品。张某听闻本地将举行大型画展,便与李某商量将该作品送去参展,但李某认为该作品并不代表自己的最高绘画水平,不同意送展。张某遂独自将该作品送展,并在画展上将其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根据我国法律,下面关于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判断,
随机试题
足三里的主治病证是()(2010年第179题)
5岁患儿突发寒战高热,左大腿下端深压痛,患肢不敢活动,白细胞总数升高。应首先考虑的诊断为
重度低渗性脱水伴休克时,扩容治疗采用的液体张力是
医学社会学是
背景材料:某公路路面工程,里程桩号为K5+000~K29+000,总长度为24km。路面结构层分为级配砾石底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面层(单层)。建设单位(业主)希望施工单位尽可能用最短时间完成该路面工程施工。施工单位根据自己的能力准备组织2
该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收率为( )该投资项目的净现值为( )万元.
证券资产组合的风险会随着证券资产组合中资产个数的增加而分散,这种会分散的风险为()。
77,49,28,16,12,2,()。
某地市场监管局对一家食品公司做出了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该公司不服,以处罚前没有告知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为由,将市场监管局告上法院。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
Lookatthefollowingstatements(Questions8-11)andthelistofpeoplebelow.Matcheachstatementwiththecorrectperson,A,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