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章、郭劳动报酬8000元一直未付。张、郭二人经商量,将赵15岁的女儿A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虽经郭、章二人多次催促,赵仍不付报酬。于是二人商定将赵的女儿卖掉。在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将A

admin2014-07-01  25

问题 案情: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章、郭劳动报酬8000元一直未付。张、郭二人经商量,将赵15岁的女儿A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虽经郭、章二人多次催促,赵仍不付报酬。于是二人商定将赵的女儿卖掉。在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将A奸淫。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章郭二人以10000元将A卖给了陈某。陈某买回A后要与A结成夫妻,遭到A的拒绝。陈某遂想劝说A同意,但又担心A逃走,便将 A关在房间里反锁了1个多月,但A仍不愿意与陈某结婚;陈某后来觉得A年纪小,太可怜,便让A返回了原籍。这样陈某又觉得自己亏了,于是找到了章某,让章某退回自己的10000元钱。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问题:根据上述案情,分析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选项

答案 (1)章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对拐卖妇女罪应按基础法定刑量刑。 (2)郭某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对拐卖妇女罪应按照第二档法定刑量刑。 (3)对于陈某应当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数罪并罚,但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  (1)章某和郭某为讨回自己的劳动报酬扣押赵某的女儿A,构成非法拘禁罪;后来因为讨不回报酬便临时起意将A卖掉,并且开始寻找买主,构成拐卖妇女罪。
   (2)章某和郭某事先通谋扣押A,并且共同实施了扣押的行为和拐卖的行为,成立共同犯罪。对于章某和郭某,二人均应按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
   (3)由于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郭某在章某不知道的情况下将A奸淫,因此对于强奸A的行为,章某不负法律责任,由郭某单独负责。因此,章某和郭某对于拐卖妇女罪应适用不同的法定刑,其中章某按拐卖妇女罪的基础法定刑量刑,郭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构成《刑法》第240条第1款规定的拐卖妇女“情节严重”,法定刑升格。
   (4)陈某明知道A为被拐卖的妇女仍然加以收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陈某担心 A逃走,便将其反锁在房间里1个多月,构成非法拘禁罪;陈某在要求返还10000元钱遭拒后,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将章某的摩托车盗走,构成盗窃罪,对于陈某所犯上述罪应当数罪并罚。
   (5)对于陈某的行为有法律规定的量刑情节,根据《刑法》第241条第6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陈某虽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由于他中途自愿将被害人放回家,可以不追究其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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