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法律思想。

admin2022-03-30  13

问题 请简述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法律思想。

选项

答案战国时期的法家学派中,最有代表性的法律思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主张制定成文法、成文法公布和法律规定的明白易知。春秋战国之前,法律的制定是垄断于贵族阶级内部的,立法主张“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但随着春秋战国新兴阶级地位的上升,主张法律应当公布,即韩非所说,“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并且应当做到使法律能够明白易知,目的在于使人民能够根据法律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根据君主和国家的需要统一全国的行动。而明确易懂的法律使法律颁布者即君主的命令能够一以贯之而不被下级官僚曲解,从而造成君主权威的削弱。   第二,在法律的适用上,应当“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春秋早期,法家便主张法有一定客观性和规则性,所以也相应主张法律应当普遍、统一地适用,不应当因为身份而受到影响。   这是针对周代世卿世禄制度所维护的等级制度提出的,具有一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不殊贵贱”是除了君主之外的普遍适用,即法律的颁布者君主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因此这一理论的根本是要强调君主是唯一的权威,其他任何身份都应当服从于体现君主意志的法律。   第三,在刑罚的执行上,应当“行刑,重其轻者”,强调重刑主义的威慑效果。从时代需要来讲,考虑到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乱状况,按照《尚书·吕刑》所提到的“刑乱国用重典”要求,重刑政策被适用于这一时期。同时,出于“性恶论”的假设,法家主张以恶制恶,即以刑去刑的重刑主义,表现为即便对轻罪也适用重刑,以强调刑罚和法律的威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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