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下列有关清末制定的刑事法典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

admin2020-12-08  28

问题 (2004年)下列有关清末制定的刑事法典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

选项 A、清末刑法典修订的成果是《大清律例》和《大清新刑律》
B、《大清新刑律》结构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
C、《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为《大清现行刑律》
D、《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答案B,C

解析 清末刑法典修订的成果是《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新刑律》,《大清律例》是清初的立法成果。A项错误。《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稍加修改,作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一部过渡性法典,于1910年5月15日颁行。起草工作始于1906年,由于引发了礼教派的攻击和争议,至1911年1月才正式公布,但并未真正施行。C项正确。《大清新刑律》是清廷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但仍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D项错误。《大清新刑律》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5条。B项正确。在内容方面,其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
    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的结构形式,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确立了新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刑法制度,如罪刑法定原则和缓刑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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