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可以列入选民名单的有( )(2008年综合课多选第53题)

admin2018-07-30  29

问题 下列选项中,可以列入选民名单的有(    )(2008年综合课多选第53题)

选项 A、精神病患者甲
B、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乙
C、被监视居住的丙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丁

答案B,C

解析 《选举法》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人选民名单。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本题中A项中的甲是精神病患,可以不列入选民名单。B项中的乙,虽然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但是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仍然被列入选民名单。C项中的丙可以被列入选民名单。D项中的丁被剥夺政治权利,不能行使选举权。本题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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