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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6月3日,某甲向某丙借款30万元,由某丁作为保证人。某丁和某丙约定:只有在某甲于债务届满两年还不还款时,某丁才代为履行。1997年6月3日,债务期限届满,某甲没有还款。到了1999年8月4日,某丙向某丁要求代为履行。某丁的一个律师朋友告诉某丁,该
1996年6月3日,某甲向某丙借款30万元,由某丁作为保证人。某丁和某丙约定:只有在某甲于债务届满两年还不还款时,某丁才代为履行。1997年6月3日,债务期限届满,某甲没有还款。到了1999年8月4日,某丙向某丁要求代为履行。某丁的一个律师朋友告诉某丁,该
admin
2009-04-14
22
问题
1996年6月3日,某甲向某丙借款30万元,由某丁作为保证人。某丁和某丙约定:只有在某甲于债务届满两年还不还款时,某丁才代为履行。1997年6月3日,债务期限届满,某甲没有还款。到了1999年8月4日,某丙向某丁要求代为履行。某丁的一个律师朋友告诉某丁,该债务已经过了时效期间,不用还了。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主债务已经过了时效期间
B、主债务没有过时效期间
C、保证期间应到1999年12月3日
D、保证时效期间应到2001年6月3日
答案
1,4
解析
本题涉及附期限的保证和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本题中,某丁和某丙约定:只有在某甲于债务届满两年还不还款时,某丁才代为履行。该约定为附期限的保证,只有到1999年6月3日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又因保证所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已过,依《担保法解释》第35条规定,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保证人丁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对于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如果双方当事人未约定的,其期间多长,我国法律暂无规定。但可参照《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六个月。在该期间内,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消灭。只有债权人在该期限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则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故本题中,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已过,保证期间应至1999年12月3日。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因债权人于1999年8月4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至2001年8月4日。故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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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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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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