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某公司与乙市某厂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地在丙市,并约定在丁市履行合同,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甲市某公司作为原告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

admin2014-02-08  24

问题 甲市某公司与乙市某厂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地在丙市,并约定在丁市履行合同,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甲市某公司作为原告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

选项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答案2

解析 《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应以被告住所地乙市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ZO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