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要集资建设教师宿舍,遂通过合法招标将该宿舍楼工程承包给甲建筑施工公司,约定于2002年9月10日前完工,作为向教师节献礼。甲公司依约进入施工场地开始施工。在2001年12月底,该大学在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由于施工单位使用的水泥不合标准,致使宿舍楼3楼以

admin2009-04-14  38

问题 某大学要集资建设教师宿舍,遂通过合法招标将该宿舍楼工程承包给甲建筑施工公司,约定于2002年9月10日前完工,作为向教师节献礼。甲公司依约进入施工场地开始施工。在2001年12月底,该大学在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由于施工单位使用的水泥不合标准,致使宿舍楼3楼以上的部分已经严重开裂。以下该大学对施工单位的要求正确的是:

选项 A、该大学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B、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如果2002年9月10日前不能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该大学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追究水泥提供商的责任
D、该大学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1,2

解析 《合同法》第281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依此,A、B项中的情形是大学对施工单位的合法要求,而C、D项中的说法则无法律依据,也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则本题应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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