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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32题,单选)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32题,单选)
admin
2019-11-14
21
问题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32题,单选)
选项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和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根据第108条规定,近亲属的范围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不属于近亲属,故A错误。《最高法解释》第14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故B错误。第138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不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C错误。第148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故,D正确。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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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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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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