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刘胜诉畅帆借款纠纷一案由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收到判决书后,刘胜在上诉期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刘胜诉畅帆借款纠纷一案由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收到判决书后,刘胜在上诉期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dmin
2014-04-28
15
问题
刘胜诉畅帆借款纠纷一案由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收到判决书后,刘胜在上诉期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刘胜上诉后,一审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于是报请二审人民法院,将全部案卷退回原审法院,重新判决
B、刘胜向原审法院提出了上诉状,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一审法院将案卷报送二审法院,由二审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刘胜在接到判决书时口头声称要上诉,但没有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状,应当视为未提起上诉
D、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后,刘胜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法院径行裁定准予撤回
答案
4
解析
据《民诉意见》第163条,此种情况应按照二审程序进行,所以选项A错误;据103条,二审法院接到报送案件前,应由一审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以选项B错误;据178条,选项C正确;据《民事诉讼法》第156条,是否准许,需要经过审查后作出,故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3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飞鸽”文字是D国甲公司使用在油漆、涂料等商品上的商标。该商标在中国和其他许多国家进行了商标注册,并在世界同行业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该公司还在中国设有销售部。中国乙公司在其生产的室内装修板材上突出使用—飞鸽板材”字样。甲公司认为此种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颁行后,各界反响热烈。法制月刊的记者小赵就《证据规定》的相关问题采访了不同层面的读者。以下是读者对相关问题的见解或观点。《证据规定》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
甲自有房屋六间,但一直未能结婚成家,于1995年依法收养了乙为养子。1996年甲经人介绍和丙结婚,丙的儿子丁随甲乙共同生活。2008年,甲突然去世,乙托关系将六间房屋全部登记在自己名下。丙得知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六间房屋由乙丙丁各得两间。下列表述中不正确
甲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乙派工作人员丙去邮局寄送急件,丙为了赶去邮局,向正到公司办事的好友丁借用摩托车。在去邮局的途中,丙出了车祸,不仅摩托车损毁,而且还导致行人戊重伤。经交通部门事故鉴定,是因为丙超速行驶而撞伤戊,后又撞在一石头护栏上致使摩托车损坏。于是,丁、
原告王民与被告王河是兄弟关系,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在此案审理过程中,王河因抢劫被公安局逮捕。对此,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石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
甲是A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其出资是10万元。乙是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在经营期间,A合伙企业欠债20万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向乙公司出售货物一批,乙公司向甲开出了为期6个月的商业汇票一张。10天后,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5日后,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现发现丙未满16周岁。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随机试题
A.生血不足或失血过多B.久病耗血或年老精亏C.产后恶露日久不净D.热病后期,阴津亏损血燥生风的病因是
线性方程式是
急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炎病情危重的表现是
市场需求不太明确,不确定风险高,而且目前尚看不到什么明显的利润,商品的夭折率很高,这样的市场机会属于()市场机会。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的罚款。
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加剧,传统的平面图、沙盘、样板房等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策划者敏锐地把握市场动向,果断启用最新的技术,使购房者无须亲临实地,也可以在三维场景中观赏到优美的小区环境、居室空间,甚至还可以透过窗户欣赏户外的风景。这里所说的“启用最新
经营性长期负债
甲本想使用毒药杀害张三,但因为误认而错用了白糖,甲的行为属于()
MostworthwhilecareersrequiresomekindofspecializedtrainingIdeally,therefore,thechoiceofan【21】______shouldbe
It’sa(47)______oftenrequestedinlonelyheartsadsandscientistshavenowshownthatagoodsenseofhumoris(48)______f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