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石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
石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
admin
2011-11-07
32
问题
石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马上委托律师与户主石某以及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题:
若本案最终由甲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则下列关于双方当事人证明责任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B、本案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张某无须承担证明责任
C、荣发装修公司否认侵权事实的,应当负责举证
D、荣发装修公司在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诉讼法上的不利后果
答案
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所以,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当然,这里的“主张”不是指当事人所提出的全部主张,而是指当事人所提出的需要作为证明对象的主张。所以,A项正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4)项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所以,本案中由装修公司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张某应当对侵权行为、侵权结果以及侵权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故B项错误。侵权事实应当由张某承担证明责任,所以,荣发装修公司否认侵权事实的,无需负责举证,C项错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在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诉讼法上的不利后果。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6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港商陈某因涉嫌走私犯罪被提起公诉,由C市C法院审理此案。C法院认为此案重大复杂,决定在案件开庭审判前,将案件分别报送C市政府和上级法院审批。C市政府批复,陈某在C市有巨额投资,应从轻判处。上级法院也对案件的处理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C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政府的
李某,男,40岁,已婚。李某长期与孙某通奸,为达到与孙某结婚的目的,李某经常殴打其妻张某,张某不堪忍受,喝药自杀。李某与张某17岁的儿子李力,委托赵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到人民法院控告父亲李某虐待母亲张某,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
论述我国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
简述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试述宪法对政治关系的作用。
甲有一条驳壳船租与乙进行海上运输,租期3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乙一次性向甲交付租金50万元。租赁的第二年,甲因资金紧张将该船卖与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价格500万元。约定在乙的租期届满前。丙付清全部款项。因甲无法现实交付,双方约定租期届满,由丙向乙行使
甲有一条驳壳船租与乙进行海上运输,租期3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乙一次性向甲交付租金50万元。租赁的第二年,甲因资金紧张将该船卖与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价格500万元。约定在乙的租期届满前。丙付清全部款项。因甲无法现实交付,双方约定租期届满,由丙向乙行使
赵、钱、孙、李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
甲因完成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随机试题
下列妊娠合并症易引起产后出血,垦逊
A.个体危险中等,群体危险低B.个体危险高,群体危险度低C.能够保护操作者和环境,不能保护操作对象D.对操作者和操作对象均有保护E.基础实验室,常为诊断、研究实验室,处理危险度2级微生物BSL-2实验室为
按照《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作为应聘、提薪、晋升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是( )实行新成员上岗前教育使之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不懈的是( )
房地产交易实质是权利的转让。()
税收的首要目的是( )。
请认真阅读下列材料,并按要求作答。问题:简述《重重复复》的教学重点、难点。
在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专门论述教育问题的著作是________。
行政许可是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相对人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此时,我们可以向长跑运动员学习,他们只是想着如何抵达下一个阶段性目标,而不是一心想着撞线的那一时刻②其实,任何一项计划实施起来并不那么苦难。我们首先需要确定当前要做哪些工作,然后具体实施③每次只针对一项阶段性目标确定具体步骤,实现了这
Вбиблиотекемойдругвзялчужойпортфель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