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哪项情况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无须裁定中止诉讼?

admin2014-02-08  21

问题 下列选项中,哪项情况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无须裁定中止诉讼?

选项 A、被告死亡,继承人远在美国,未能及时联系上
B、原告因车祸致残成为植物人,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
C、因发洪水冲坏道路,被告无法参加诉讼
D、甲诉乙离婚案件,在诉讼中甲死亡

答案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13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依此,A、B、C项应当裁定中止诉讼;而D项则属于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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