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温度为10℃~100℃,说明书中还记载了特定值50℃、60℃和90℃。某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与该技术方案的区别是其所公开的相应的温度范围为-10℃~200℃,该对比文件还公开了该范围内的两个特定值50℃、60℃。据此,下

admin2011-07-20  36

问题  某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温度为10℃~100℃,说明书中还记载了特定值50℃、60℃和90℃。某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与该技术方案的区别是其所公开的相应的温度范围为-10℃~200℃,该对比文件还公开了该范围内的两个特定值50℃、60℃。据此,下列对权利要求中温度范围的修改,哪些既符合修改的相关规定又能克服不具备新颖性的缺陷?

选项 A、50℃~90℃
B、65℃~90℃
C、60℃~90℃
D、90℃~100℃

答案D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2.1节中规定,对于含有数值范围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中数值范围的修改,只有在修改后数值范围的两个端值在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已确实记载且修改后的数值范围在原数值范围之内的前提下,才是允许的。本题中,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中公开的温度范围为10℃~100℃,说明书中记载了该范围内的特定值50℃、60℃和90℃,由于对比文件公开的温度范围为-10℃~200℃,且公开了该范围内的两个特定值50℃、60℃,因此将权利要求的温度范围修改为90℃~100℃,既符合修改的相关规定又能克服不具备新颖性的缺陷,D选项正确。A、C选项中分别含有对比文件中公开的50℃、60℃两个特定值,无法克服不具备新颖性的缺陷。B选项中的65℃未在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确实记载,存在修改超范围的缺陷。综上,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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