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12年12月取得收入如下: (1)当月取得工资收入8400元; (2)取得年终奖金36000元; (3)将其自有的小汽车出租给刘某使用,租期一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5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4)受邀为境内某企业演讲,取得

admin2014-03-10  27

问题 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12年12月取得收入如下:
(1)当月取得工资收入8400元;
(2)取得年终奖金36000元;
(3)将其自有的小汽车出租给刘某使用,租期一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5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4)受邀为境内某企业演讲,取得演讲收入60000元,将其中的1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贫困地区;
(5)从某A股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从银行取得一年期居民储蓄存款利息3000元,从术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
(6)将自己的一部小说手稿复印件在国内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90000元;
(7)当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权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和12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2年12月张某取得工资和年终奖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4480
B、5275
C、3920
D、9345

答案C

解析 (1)张某工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400—3500)×20%一555=425(元);(2)张某取得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36000÷12=3000(元),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10%一105=3495(元);(3)张某取得工资和年终奖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25+3495=3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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