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器销售公司甲与某电视机厂乙因货款纠纷而产生隔阂,甲不再经销乙的产品。当客户询问甲的营业人员是否有乙厂的电视机时,营业人员故意说道:“乙厂的电视机质量不好,价格又贵,所以我们不再卖他们的产品了。”下列有关该事例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dmin2009-01-19  31

问题 某电器销售公司甲与某电视机厂乙因货款纠纷而产生隔阂,甲不再经销乙的产品。当客户询问甲的营业人员是否有乙厂的电视机时,营业人员故意说道:“乙厂的电视机质量不好,价格又贵,所以我们不再卖他们的产品了。”下列有关该事例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B、甲的行为属于诋毁乙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竞争对手有竞争关系)
C、甲未通过宣传媒介诋毁乙的商业信誉,故不构成诋毁商业信誉
D、甲侵犯了乙的荣誉权

答案1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具备以下特征:行为人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所散布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有散布行为;诋毁的对象一般应该特定,但诸如“对比性广告”这种行为,即使对象不特定也可构成;主观状态为故意。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包括经营同类或者类似的商品的经营者,也包括虽然产品不同类或者类似,但是经营者之间形成竞争秩序。本题中甲公司因为货款纠纷与乙厂发生隔阂而实施诋毁乙厂商誉的行为,导致顾客对乙厂的社会评价降低,但是由于甲公司与乙厂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不是竞争对手,因此该行为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诋毁商誉行为,仅仅属于一般的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荣誉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通过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而对公民、法人给予的一种积极评价。名誉是社会对一个民事主体的信用、声望、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评价。本题只有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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