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三—26,单)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三—26,单)
admin
2014-02-21
25
问题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三—26,单)
选项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还应当置备股东名册。所谓股东名册,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本公司进行投资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的簿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以上分析表明股东名册是取得股权的生效要件,工商登记是取得股权的对抗要件。
由此可知,丙的名字记载在股东名册中,当然可以取得股东资格;丙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工商噩记中,因此不能对抗第三人。由此可知,A、D项错误,不当选;C项说法正确,故应当选。
对出资者来讲,要想成为股东仅要求其在形式上承诺出资并在股东名册上进行了记载,即有名无实也可;但投资者只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才能享有股东权利,即实至名归。也就意味着,对言而无信未履行出资义务(包括始终未出资和事后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有权利要求其补缴出资,公司债权人也有权在公司无力还债时要求其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清偿。从题意可推知,丙应当已经实际缴付了出资,只是没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中,应有权参与企业当年的分红,B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f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我国《公司法》上的一人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欲向在中国没有住所地的美国人史密斯送达起诉状,则不可以采取下列哪一种方式?
在徐某诉宫某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宫某的父亲提出宫某是精神病患者,向法院申请宣告宫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应如何处理?
以下关于民事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甲工厂愿意赔偿2万元,因无现金,以本厂的一辆桑塔纳小汽车提供抵押,但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甲厂向刘某的监护人交付权利凭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公司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甲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答辩,后在庭审中乙公司主张起诉前双方曾以传真方式进行协商,合意由B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此时,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我国中远公司的远洋船舶在从事海上货物运输的过程中突遇暴雨,致使船上部分小麦被淋湿。由于暴雨破坏力太强,雨停后,船舶已经受到了部分损坏,为了船舶和船员的安全,船长命令将大宗货物全部抛人海水中。当船舶达到目的港A港时,船上部分水果已经出现腐烂的情况,同时由于航
下列选项中,关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方差分析中方差齐性检验通常选用的方法是
患者,女性,32岁,哺乳期间因急性乳腺炎并发乳瘘,下列处理措施不正确的是
王某认为社保局提供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要求该局予以更正。该局以无权更正为由拒绝更正。王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83题,多选)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用地分类的是()。
Inrecentyears,wehaveallwatchedtheincreasingcommercializationofthecampus.Thenumerousadvertisingpostersandthego
李鸿章奏请在天津设立的北洋水师学堂的落成时间是()。
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
日本电器80年代在我国十分畅销。进入90年代以来,人民币对西方主要货币(包括日元)汇率不断下调,这样会使进入我国市场的日本电器人民币价格上升。然而,日产电器在中国的销量却并未因此下降。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解释日产电器销量居高不下?
ThestudentislookingfortheEconomichistoryoffice.
InBritainandothercountries,youngpeoplesometimestakea"gapyear",ayearoffbetweenhighschoolandcollege.Thiside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