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对民事诉讼二审中发生的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对民事诉讼二审中发生的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17-11-01
28
问题
对民事诉讼二审中发生的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
D、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二审中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26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27条的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3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3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z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一般应当由当事人申请执行,但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下由审判庭移送执行。以下不属于该例外情形的是哪一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哪一人民法院管辖?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家父死亡,则将房租与乙,这一民事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
有关除权判决法律后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某国有企业与另一非国有企业合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由甲、乙、丙三人组成,其中由丙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则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卷三—33,单)
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朱月和马明是夫妻,朱月因怀疑马明与其女同事有染,聘请了一家私人侦探所对马明进行了“偷拍”,最后拍摄了马明与其女同事王菲同居的事实。朱月以此为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而马明也以朱月的偷拍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为由,将朱月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朱月赔偿自己的
甲母诉至区法院,要求解除与甲某之间的收养关系并一次性支付赡养费纠纷一案,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并责令甲某一次性支付赡养费。甲某对解除收养关系没有意见,但认为赡养费数额过高提出上诉。在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理过程中,甲某意外遭遇车祸死亡。下列说法,哪一项是
随机试题
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哪几个基本要素()。
工人李某在加工一批零件时因疏忽致使所加工产品全部报废,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6000元。工厂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已知李某每月工资收入18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工厂可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至少()年方可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公平交易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计价优惠和计量正确。()
学习动机的两个基本成分是__________和__________,两者相互作用形成学习的动机系统。
我们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党,坚持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治安形势和制定政策,这是公安决策正确的根本保证。这是因为()。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106-110题。下列哪个行业2005-2007年增加值增长速度最慢?
I’mtoldthatduringaninternationalgameofchess(国际象棋),manybeautifulmovescouldbemadeonachessboard.Inadecisive【C1
______thathecouldnotevenutterasingleword.
Youmustn’teattheseapples______theyareunrip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