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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男,1992年2月27日出生。2008年2月27日,刘某趁马某全家外出游玩,翻墙进人马某院子中,并偷偷溜进马某的卧室。在一通翻箱倒柜之后,刘某共搜集到现金5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3000元)和其他一些小首饰。正在刘某准备翻墙逃跑的时候,马某
刘某,男,1992年2月27日出生。2008年2月27日,刘某趁马某全家外出游玩,翻墙进人马某院子中,并偷偷溜进马某的卧室。在一通翻箱倒柜之后,刘某共搜集到现金5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3000元)和其他一些小首饰。正在刘某准备翻墙逃跑的时候,马某
admin
2009-09-26
27
问题
刘某,男,1992年2月27日出生。2008年2月27日,刘某趁马某全家外出游玩,翻墙进人马某院子中,并偷偷溜进马某的卧室。在一通翻箱倒柜之后,刘某共搜集到现金5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3000元)和其他一些小首饰。正在刘某准备翻墙逃跑的时候,马某的表哥舒某来马某家串门,恰好看见刘某在墙上。舒某大声呵斥刘某,要求其把马某的东西全都放下。但刘某不予理睬,反而从墙上跳下,向远处逃跑。舒某一把扯住刘某的衣服,但刘某从兜里快速取出一把匕首向舒某的心脏刺去,舒某应声倒地。后舒某被送至医院时已经死亡。那么应当如何处置刘某?( )
选项
A、以抢劫罪论处
B、以盗窃罪论处
C、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D、刘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
C
解析
首先,计算年龄应以实足周岁为准。由题干可知,2008年做案时,刘某尚未满16周岁。所以刘某只可能涉嫌法定的八类犯罪。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由此可见,在类似本案的情形下,已满14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将不会被认定为抢劫罪,而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应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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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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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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