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务人企业在破产受理前6个月内的下列个别清偿行为中,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的是( )。

admin2019-03-11  32

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务人企业在破产受理前6个月内的下列个别清偿行为中,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的是(  )。

选项 A、债务人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的个别清偿,且该清偿未超过担保财产价值
B、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
C、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
D、该债务属于到期货款(未提供担保),当时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撤销权行使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因此选项A不予以撤销。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2)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3)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因此选项B、C的行为不予以撤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发生了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选项D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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