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电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2015-08-06  24

问题 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电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 由于甲已经离职,其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由于丙知道甲已经离职,仍签订合同,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不享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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