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dmin
2022-04-10
32
问题
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路上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出租车为乙公司所有。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选项
A、张某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害
B、甲小学和乙公司应向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张某有权要求甲小学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D、张某有权要求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
答案
A,B,C
解析
张某与乙公司形成旅客运输合同,张某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中并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本题中小牛已脱离甲小学管辖范围,甲小学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选项B、C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及《侵权责任法》第22条、第32条规定,张某有权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害,因此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Q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住所在M省甲县的旭日公司与住所在N省乙县的世新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地为M省丙县,并约定如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在北京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世新公司拟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但就
甲系果农,因去北京看病治疗,家中果园无人照看。同村果农乙见甲果园中的香蕉已经成熟,有的甚至已经熟透烂掉。乙遂雇上同村丙采摘并运到集市代为售卖,天快黑时乙见还有香蕉未售完,便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抛售。最终香蕉共计卖出5000元,乙认为其中应当支付给丙400元
某乡镇企业甲以自有的办公大楼向银行乙抵押贷款,办理抵押时,只办理了抵押办公楼的登记未涉及该办公楼所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后该乡镇企业又向生意伙伴丙借资金周转,并合同约定以该办公楼所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后甲两笔借款均无力偿还因此发生纠纷。就此,下列表述
张某和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某名下。2011年两人离婚,法院于同年4月20日终审判决二人离婚房屋所有权归张某。4月22日,张某将房屋作价100万元出售给王某,王某当天支付了30万元。后李某起诉认为,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
甲乘坐乙驾驶的丙公司出租车,途中,甲突发癫痫,乙见状将其拖下车,弃于路旁,开车离去。甲认为乙的行为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及心灵创伤,故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可以发生善意取得的情形是:()
2007年3月7日,原告林先生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被拒时发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自己于1997年6月25日向被告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万元未还的不良贷款。原告以自己没有向被告贷款,多次找被告协商,要求删除不实信息记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潘某丈夫早年去世,生有二子一女,分别为潘甲、潘乙和潘丙。潘乙于2000年5月起与董某同居,同年10月。潘乙写下一份“郑重声明”,内容为若其在人身安全方面出现过重的伤或亡,其朋友董某将取得其全部家产,其他兄弟姐妹均无权占有。2001年4月,董某与其丈夫经协议
甲欠乙钱,乙用手机偷录谈话录音,期间甲承认欠钱并商量能不能晚一点还,后两人打官司,乙不能提供原件,便将偷偷录的录音剪辑后交给法院,但剪辑后的内容与事实相符,佐证了事实,问该录音有无证据能力?(2018年仿真模拟题)
下列具体人格权中,属于精神性人格权的有()。
随机试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中国共产党党章都写明了这一点,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我在这里重申,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
急性胰腺炎治疗时,下列属于抑制胰酶活性的药物是
晚期妊娠时阴道流血,首选应考虑
患者,女,32岁。外伤发生左前臂下段闭合性骨折36小时入院,检查发现骨折部位出现肿胀,皮下淤血,发绀,手指呈屈曲状,活动受限。可能的并发症是
细胞内含C、H、O、N、P五种元素的化合物,不可能具有的功能是()。
心脏搏动引起血液循环。对同一个人,心率越快,单位时间进入循环的血液量越多,血液中的血红球运输氧气就越多。一般地说,一个人单位时间通过血液循环获得的氧气越多,他的体能发挥就越佳。因此,为了提高运动员在体育比赛中的竞技水平,应该加强他们在高海拔地区的训练,因为
论述赫尔巴特的道德教育理论。(2012年华东师大、2012年华南师大)
请删除幻灯片中的自选图形。
在考生文件夹下,打开文档word1.docx,按照要求完成下列操作并以该文件名(word1.docx)保存文档。【文档开始】高校科技实力排名由教委授权,uniranks.edu.cn网站(一个纯公
A、 B、 C、 B图片A是8:00吃早餐,图片B是7:00吃早餐,图片C是7:30吃早餐。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