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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武大2020年研;中财2017年研;东财2015年研;人大2013年研;华中农大2011年研]
抵押权[武大2020年研;中财2017年研;东财2015年研;人大2013年研;华中农大2011年研]
admin
2022-09-19
35
问题
抵押权[武大2020年研;中财2017年研;东财2015年研;人大2013年研;华中农大2011年研]
选项
答案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或者相关财产权利,于债务不履行或者抵押权实现的约定情形发生时,依法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抵押权是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享有可对抗财产所有人及第三人的权利,系在不移转财产占有情形下的具备优先受偿性的担保物权,其设立目的在于担保债的履行。 抵押权以特定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其内容、处分与消灭从属于债权;抵押权的标的物包括特定的不动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旨在清偿担保债权,而非对物的使用、收益。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其特征如下: ①留置权是以动产为标的物的法定担保物权; ②留置权具有二次效力,包括留置效力与优先受偿效力; ③留置权不具有追及效力; ④留置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与物上代位性。留置权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时,依法律的规定产生,而非依协议设定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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