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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青年工人张小刚为筹办婚事,到玻璃店买了一块穿衣镜,乘25路公共汽车回家。当车行使到东风路口时,突遇豆花饭店服务员王利用木架车拉着为饭店买的货物横穿马路,驾驶员只好紧急刹车。结果车上乘客几乎全部摔倒,张小刚的穿衣镜也被打碎,划破乘客丁望的脸部,使其误工15天
青年工人张小刚为筹办婚事,到玻璃店买了一块穿衣镜,乘25路公共汽车回家。当车行使到东风路口时,突遇豆花饭店服务员王利用木架车拉着为饭店买的货物横穿马路,驾驶员只好紧急刹车。结果车上乘客几乎全部摔倒,张小刚的穿衣镜也被打碎,划破乘客丁望的脸部,使其误工15天
admin
2009-09-27
26
问题
青年工人张小刚为筹办婚事,到玻璃店买了一块穿衣镜,乘25路公共汽车回家。当车行使到东风路口时,突遇豆花饭店服务员王利用木架车拉着为饭店买的货物横穿马路,驾驶员只好紧急刹车。结果车上乘客几乎全部摔倒,张小刚的穿衣镜也被打碎,划破乘客丁望的脸部,使其误工15天,花去医药费500元。丁望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丁望应当以张小刚为被告
B、丁望应当以公交公司和张小刚为共同被告
C、丁望应当以公交公司和驾驶员为共同被告
D、丁望应当以公交公司为被告,以张小刚为第三人
答案
D
解析
丁望与公交公司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对丁望的人身安全负无过错责任,故丁望应当以公交公司为被告。公交公司的损失只能以豆花饭店为被告。张小刚在该案中,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故本题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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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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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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