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admin2016-10-26  26

问题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选项

答案(一)保险合同成立 依据合同法的理论,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因符合一定的要件而客观存在,其具体表现就是将要约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转化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 (1)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 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这三个要件,实质上仍是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 (2)保险合同成立不需要具备的要件 由于保险合同为诺成性合同,为避免误解,应注意保险合同的成立不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①不应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交付为要件; ②不应以保险费的交付为要件。 (二)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生效,指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约束力。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据此,只有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言之,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三: 第一,主体合格,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投保人而言,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就保险人而言,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且须在其营业执照核准的营业范围内订立保险合同。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自已的真实内在意思。如投保人故意谎报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隐瞒保险标的真实情况而与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由于受欺诈,虽然与投保人就保险合同达成了协议,但没有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内在意思,也即表意与真意不一致,由此产生的保险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第三,合同内容合法,即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就保险合同而言。则要求双方当事人签订保险合同应严格遵守《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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