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22-04-06
11
问题
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
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
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答案
A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i1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7年)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于甲村所有。乙村不服,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确认争议的土地属于乙村所有。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004年)甲厂经某市采砂许可证的法定发放机关地质矿产局批准取得了为期5年的采砂许可证,并经某区水电局等部门批准,在区江河管理站划定的区域内采砂。后因缴纳管理费问题与水电局发生纠纷。随后,该水电局越权向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区域内
(2016年)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告,予以行政处罚。豪美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工商局受理。如省工商局在复议时认定,
(2017年)关于行政法规的立项,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4年)下列何种情形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公务员任职和辞职的规定?
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公司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局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公司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5年)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审查和决定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个月。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7年)齐某不服市政府对其作出的决定,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但没有提交有关证据、依据。开庭时市政府提交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说明由于市政府办公场所调整,所以延迟提交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止确的?
(2006年)汉武帝时,有甲、乙二人争言相斗,乙以佩刀刺甲,甲之子丙慌忙以杖击乙,却误伤甲。有人认为丙“殴父也,当枭首。”董仲舒引用《春秋》事例,主张“论心定罪”,认为丙“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关于此案的下列哪种评论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用对数求导法求函数y=的导数.
有关中成药调剂操作规程,顺序正确的一项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开发某处旅游景点进行了长达3年的磋商,期间一直没有订立合同,后甲公司突然终止了与乙公司的谈判。此时,该景点已经被丙公司所开发。乙公司通过调查得知,甲公司只是丙公司成立的空壳公司,其目的就是拖延乙公司致使其不能获取对该景点的开发权。下列说法中
下列关于督察长工作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关于结算备付金账户计息的说法正确的有()。
()不属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突发事件的特点。
快递业是________的朝阳企业,它的发达为消费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纳入法律轨道,不断________其航向,芟除其野蛮生长的“荒草”,快递业才能一路疾行,使消费者权益更受保护,从而实现双赢。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下列权利在行使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是()。
WhatarethePopulardestinationsforsyslogmessagestobesaved?
A、Whentheparentsareworkingathome.B、Whentheyareontheirwaytowork.C、Whenthechildrenaretakingnaps.D、Whenthe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