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告,予以行政处罚。豪美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工商局受理。如省工商局在复议时认定,

admin2020-11-19  38

问题 (2016年)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告,予以行政处罚。豪美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工商局受理。如省工商局在复议时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4项规定的“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情形,亦属发布虚假广告,在改变处罚依据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公司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被告为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
B、被告为省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答案A,C

解析 A选项当选,B选项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同时,最高法院2018年《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但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视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本案中虽然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处罚决定的依据,但是不属于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而仍然应该属于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此时应该以复议机关与原行政机关作为其同被告。   
C选项当选,D选项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也属于经过复议的案件,因此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原机关所在地法院都具有管辖权,也即市工商局所在地法院和省工商局所在地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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