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位于天津市区,系2004年5月15日在原国有企业乙企业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 (1)2015年10月,公司为了扩大销售管道,计划委托丙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预计丙商场每年产品的销售量可以达到2

admin2017-03-03  27

问题 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位于天津市区,系2004年5月15日在原国有企业乙企业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
  (1)2015年10月,公司为了扩大销售管道,计划委托丙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预计丙商场每年产品的销售量可以达到20000件。该产品每件的材料成本为100元(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人工成本为100元。
  公司市场部提出了两个合作方案:
  方案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每件商品售价300元(不含税),丙商场按不含税销售收入的30%收取代理费。
  方案二:公司直接将商品按7折的价格卖给丙商场,由丙商场按300元(不含税)的价格出售。
  (2)2015年五一期间为了促销一款新型手机,丙商场拟定了四种促销方案。已知该款手机平时的对外零售价为2000元,商场购进该手机的成本为不含税1000元,并且可以取得供货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种促销方案如下:
  方案一: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顾客购买新型手机支付价款时,旧手机作价200元,即在购买新手机时可以少付200元现金。
  方案二:新型手机在现有零售价的基础上进行九折销售。(折扣额要求开票部门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中分别注明)
  方案三:顾客购买新型手机满2000元时返还现金券200元。
  方案四:顾客购买新型手机满2000元时赠送价值200元的小商品,小商品的购进成本为不含税价100元,可以取得供货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已知条件,不考虑其它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丙商场四个方案分别应纳的增值税,哪个方案对丙商场来说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最少?

选项

答案各方案应纳的增值税计算如下: 方案一: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应纳增值税=2000÷(1+17%)×17%—1000×17%=120.60(元) 方案二: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1800÷(1+17%)×17%一1000×17%=91.54(元) 方案三: 按现行税法规定,返还现金没有冲减销售收入的规定。 应纳增值税=2000÷(1+17%)×17%一1000×17%=120.60(元) 方案四: 税法规定,企业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应视同销售货物,按公允价格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纳增值税=[2000÷(1+17%)×17%一1000×17%]+[200÷(1+17%)×17%一100×17%]=132.66(元) 通过上述计算结果可知,第二种方案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最少。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eK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