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医疗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14-11-25  20

问题 关于强制医疗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以请求不开庭审理
B、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而未采取的,检察院可以建议公安机关采取相应措施
D、二审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依照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作出处理

答案A,C,D

解析 《刑诉解释》第529条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是,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除外,故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故B项正确。《高检规则》第546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而尚未采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检察院是“应当”而不是“可以”建议,故C项错误。《刑诉解释》第534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二审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依照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作出处理,也可以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审法院可以依照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作出处理,也可以裁定发回重审,D项说法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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