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4-04-02  23

问题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B、即使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最后陈述也不能取消
C、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D、经审判员准许,被告人可以同公诉人进行辩论

答案B,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案件程序。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 (三)项规定的案件除外。”据此,并非所有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选项A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据此,选项B正确。前述司法解释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可以不出庭,但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书面辩护意见送交人民法院。”选项C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的,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据此,选项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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