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为年满22周岁的青年工人,乙为年满15周岁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一日乙之父正与甲聊天,甲问乙是否敢拿一块石头砸丙,乙便捡起一块石头向丙扔去,将丙砸伤,对此乙之父未予阻止,花去医药费2000元。对此损失,应由:( )
甲为年满22周岁的青年工人,乙为年满15周岁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一日乙之父正与甲聊天,甲问乙是否敢拿一块石头砸丙,乙便捡起一块石头向丙扔去,将丙砸伤,对此乙之父未予阻止,花去医药费2000元。对此损失,应由:( )
admin
2013-12-24
57
问题
甲为年满22周岁的青年工人,乙为年满15周岁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一日乙之父正与甲聊天,甲问乙是否敢拿一块石头砸丙,乙便捡起一块石头向丙扔去,将丙砸伤,对此乙之父未予阻止,花去医药费2000元。对此损失,应由:( )
选项
A、甲承担
B、乙的监护人承担
C、主要由甲承担,乙的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因教唆行为而导致的共同侵权问题。依《民通意见》第148条的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本题申,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甲的教唆下,乙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雨的损害,甲、乙之间形成共同侵权,但甲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乙的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x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前一天,原告李一伦心脏病突发而住院治疗,则本案应当: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时,原告李一伦经传票传唤无故不到庭,则本案可以:
以下对于定金的种类及其效力、适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张某到A超市购买自行车3辆,张某付款后才发现,A超市负责送货运输车外出送货未归。于是,张某与A超市协商,约定张某第二天来超市凭付款凭证提取自行车并由超市送货。第二天,张某到超市,超市称昨夜该超市全部库存自行车(计15辆)全部被盗。下列陈述正确的是哪项?(
在下列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有哪些?()
常某欠赵某5万元借款一直以无财产为由未还,现在赵某查实常某在甲地有一栋房屋。常某住所地为乙地,但经常居住地为丙地,原借款合同在丁地履行。现赵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赵某可以向下列哪个法院提出申请?()
张某通过分期付款买卖向某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价款为25万元,预付20%后分10年付款,每年支付2万元。第一年,张某支付了2万元,以后连续3年,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价款。此时,汽车公司主张解除合同而与张某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承担责任?()
胡某陪同其12岁的女儿胡红到某公司购了一架钢琴,逾期没有支付价款,现公司要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的书面通告于什么时候生效?()
袁某的一头牛从牛圈中奔跑出,被邻居冯某发现。冯某将牛牵回家关进自家的牛圈,准备第二天再寻找失主。但当晚刮大风,牛圈的一根梁倒落,将牛砸死了。冯其将牛肉出卖,得款520元,花去人工费50元。此种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不正当竞争从根本上违背的基本原则是()
适当的X线量可改善照片对比度是因为把组织的密度值移到了胶片特性曲线的
二级科目(子科目)不属于明细分类科目。()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
一般资料:求助者,女性,48岁,已婚,硕士学位,公司经理。案例介绍:求助者的丈夫一年前曾做过心脏手术,术后恢复良好。半年多来求助者经常觉得自己心前区不舒服,担心自己也患上心脏病,为此很紧张,经常对丈夫说:“我要是得了心脏病可怎么办啊!”晚上常常睡
设有编号为1、2、3、…、10的10张背面向上的纸牌,现有10名游戏者,第1名游戏者将所有编号是1的倍数的纸牌翻成另一面向上的状态,接着第2名游戏者将所有编号是2的倍数的纸牌翻成另一面向上的状态,……,第n名(n≤10)游戏者,将所有编号是n的倍数的纸牌翻
具有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双重性质的事件是
已知曲线在直角坐标系中由参数方程给出:x=t+e-t,y=2t+e-2t(t≥0).证明y=y(x)在[1,+∞)单调上升且是凸的.
打开工作簿文件Excel.xlsx。将Sheetl工作表的A1:G1单元格合并为一个单元格,内容水平居中;计算“总计”列和“专业总人数所占比例”列(百分比型,保留小数点后2位)的内容;利用条件格式的“绿、黄、红”色阶修饰表G3:G10单元格区域。
ThereisagreatconcerninEuropeandNorthAmericaaboutdecliningstandardsofliteracyinschools.InBritain,thefacttha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