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为一家三级建筑企业,因不具备资质,通过行贿方式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乙电脑公司的电脑大楼,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由于乙电脑公嗣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而引起纠纷。经查:乙电脑公司在A公司拥有100万元的股权,B公司应向乙电脑
甲为一家三级建筑企业,因不具备资质,通过行贿方式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乙电脑公司的电脑大楼,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由于乙电脑公嗣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而引起纠纷。经查:乙电脑公司在A公司拥有100万元的股权,B公司应向乙电脑
admin
2013-12-24
30
问题
甲为一家三级建筑企业,因不具备资质,通过行贿方式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乙电脑公司的电脑大楼,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由于乙电脑公嗣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而引起纠纷。经查:乙电脑公司在A公司拥有100万元的股权,B公司应向乙电脑公司交付200万元的电脑机箱,C公司欠乙电脑公司200万元的到期金钱债务,D公司欠C公司200万元的到期金钱债务。再查:甲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将部分地基工程分包给了丙企业,因乙电脑公司无力支付款项,甲企业欠丙企业分包工程款200万元。该在建大楼被乙电脑公司抵押给了丁银行,但未办理登记。请回答下列问题:
就银行的抵押权与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关系而言,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丁银行对该在建工程享有抵押权
B、丁银行的抵押权可对抗甲企业的优先受偿权
C、甲企业的优先受偿权可对抗丁银行的抵押权
D、丙企业的优先受偿权可对抗丁银行的抵押权
答案
A,B,C,D
解析
丁银行对该在建工程不享有抵押权,因为未办理登记。丙企业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m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0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0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
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些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某化工厂向法院起诉,请求某纺织厂支付所拖欠的货款本息共计53万元。在诉讼过程中,纺织厂反诉要求化工厂赔偿由于所提供原料质量低劣造成的损失30万元。根据本案情况,下列选项中,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有:
依照《保险法》规定,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形式?
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随机试题
男性患儿,出生后表现持续性鹅口疮,9个月后因真菌性肺炎死亡。尸检发现其胸腺发育不全。此患儿发生持续感染主要由于
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为()。
二重感染属于()。
在()年建设部颁发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教师未经学生同意按考分高低排列名次,张榜公布,或让学生分发试卷,这侵犯了学生的()。
地中海周边夏季的气候特征为:
Weakdollarorno,$46,000—thepriceforasingleyearofundergraduateinstructionamidtheredbrickofHarvardYard—is【C1】__
Whatdoweknowaboutthemother?
Readtheadvicebelowaboutproducingacompanybrochureandthequestionsontheoppositepage.THEARTOFPE
CampaigningontheIndianfrontierisanexperiencebyitself.Neitherthelandscapenorthepeoplefindtheircounterpartsin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