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死亡,未立遗嘱。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66题)

admin2018-05-10  23

问题 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死亡,未立遗嘱。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66题)

选项 A、杨某、小强均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B、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法定的代位继承
C、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
D、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继承

答案A,C,D

解析 A正确:杨某作为熊某的合法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熊某与杨某共同抚养小强,形成抚养关系,作为继子小强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B错误:代位继承是发生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所以女婴死亡后,发生的不是代位继承。
C正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男婴的份额按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即由熊某的继承人继承。
D正确:女婴出生时为活体旋即死亡,所以为期保留的份额由其继承人继承。女婴的继承人只有其母杨某,所以由杨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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