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admin2016-10-26  25

问题 简述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选项

答案管理人是法院指定成立的一个特殊机构,对法院负责,并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具有独立的地位。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明确规定了管理人的破产程序进行期间有以下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即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注册的活动。(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丧失了对其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的权利,也丧失了诉讼实施权,故由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或仲裁。(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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