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
admin
2022-09-19
30
问题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法考真题]
选项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
B
解析
AB两项,《民法典》第6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本题中,甲、乙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汽车的所有权转移,此时虽然汽车已经交付,乙也未取得汽车的所有权,甲仍保留汽车所有权。C项,甲是汽车所有权人,仍对汽车有处分权,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丙取得汽车所有权并不是因为善意取得,而是继受取得。D项,指示交付也是交付方式的一种,丙可以基于有效合同和交付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d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50题)
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2008年·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许某的
甲公司因遗失汇票,向A市B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公司向B区法院申报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89题)
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
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某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解除双方合同,还裁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六万元。关于本案的仲裁裁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86题)
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46题)
兴旺公司拖欠鸿驰公司货款200万元,鸿驰公司向A市B区法院起诉并胜诉。兴旺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兴旺公司和鸿驰公司达成和解协议,鸿驰公司申请撤回起诉。关于本案撤回起诉的条件和法律后果,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解决行政组织冲突的方式主要有()
《无题》(相见时难别亦难)是一首
标准胸部后前位视觉评价标准不包括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且逾期未改正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某钢筋混凝土桥T梁用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为C30,标准差σ=5.0MPa,混凝土设计坍落度为30~50mm。本单位无混凝土强度回归系数统计资料,采用αa=0.46,αb=0.07。可供材料:42.5硅酸盐水泥,密度ρc=3.10×103kg/m3,水泥富余
工程施工过程中,同一项目重复利用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的实施方案时,应事先报()认可。
某工程的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为10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600万元,基本预备费率为5%,该项目的基本预备费为( )万元。
“若要美德得以保存,法律是必需的;而若要法律得以遵守,美德则是不可缺少的。”这句话说明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对立的。()
请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newanalysisoffederalmoneythatpublicschoolsreceiveforlow-incomestudentsshowsthatarecordnumberofthenation’s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