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2013年卷三第53题)
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2013年卷三第53题)
admin
2018-03-23
7
问题
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2013年卷三第53题)
选项
A、甲与丙离婚期间,用夫妻共同存款向乙公司购买保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B、甲将其宅基地抵押给同村外嫁他村的乙用于借款
C、甲将房屋卖给精神病人乙,合同履行后房价上涨
D、甲驾车将流浪精神病人撞死,因查找不到死者亲属,乙民政部门代其与甲达成赔偿协议
答案
A,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A项中,甲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保险并不属于上述无效情形,因此保险合同有效。甲的行为属于离婚时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47条,另一方当事人乙可主张甲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但不能据此认定保险合同无效,故A项正确。《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属于禁止抵押的范围,甲将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行为,因为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故B项不当选。值得说明的是,本选项明显是在考查抵押合同的效力,而非借款合同的效力。当然,抵押合同的无效,并不会导致借款合同的无效。C项中,甲与精神病人达成合意,既然是精神病人,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应当指无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除了纯获利益或者日常简单行为以外,一律无效,故C项不当选。D项旨在考查精神病人没有亲属朋友时,监护人的确定问题。《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第3款规定:“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流浪的精神病人,没有其他亲属,此时,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作为监护人。此项中,民政部门可以作为监护人代被监护人与甲达成赔偿协议,该协议有效,故D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V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先由甲公司提供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权、丙公司担任保证人,后由丁公司提供房屋设定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届期不支付货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北方公司和南方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北方公司要求南方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南方公司迟迟不给回应。后因北方公司货源被断,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南方公司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方公司交付货物,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人民
2012年6月4日甲商场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1000吨大豆的买卖合同,总价款是50万元,约定7月20日之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合同签订后,甲商场积极筹措资金,向银行借款50万元,其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汽车向银行作抵押,并且找到丙、丁、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
王某有三个儿子王甲、王乙、王丙。王某去世后,王甲因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王乙,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王甲胜诉,王乙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时发现一审遗漏了另一继承人王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直角、钝角、锐角三人各出资10万元,成立了三角形有限责任公司。直角现在急需钱,于是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5万元的出资转出。后来钝角在没有通知直角的情况下,就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锐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于2006年注册一商标,2010年商标局因该商标只有该商品的通用名称而认定该注册商标无效,在这期间因乙侵犯甲的商标权,法院已经判决乙赔偿甲40万元并已履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11年7月1日,甲乙签订苹果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10万元货款。乙一个月后交付1000箱苹果。后甲经营状况恶化只交付了3万元货款,并答应余款在半个月内交付,乙对此表示反对。交货期限届满甲要求乙交付苹果,遭到乙的拒绝。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刘某从海塘公司购买红木家具1套,价款为3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交付后,刘某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请回答下列几题。(2006年卷三第97~99题)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对仲裁程序所作的
随机试题
自治系统AS内部使用的路由协议必须是()。
A、二尖瓣狭窄伴有肺动脉高压B、二尖瓣关闭不全C、主动脉瓣狭窄D、主动脉瓣关闭不全E、三尖瓣关闭不全左心室后负荷增加
结肠癌患者中血清CEA水平高于正常的约占()
设放大器的输入信号为u1(t),输出信号为u2(t),放大器的幅频特性如图所示,设u1(t)=U1sin2πft+……+U1nsin2nπft,若希望u2(t)不出现频率失真,则应使放大器的()。
甲公司是一家高科技上市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成长时期。公司为了开发新的项目,急需筹资10000万元,甲公司拟采取发行附送认股权证债券的方式筹资并初拟了筹资方案,相关资料如下:(1)发行10年期附认股权证债券10万份,每份债券面值为1000元,票面利率为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若函数f(x)=4x3-ax+3的单调递减区间是,则实数a的值为__________.
下列文学作品没有使用方言的是:
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法考真题]
Accordingtothepassage,whichofthefollowingisuncommonintheU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