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和杨某因为经济纠纷,当日同时来到当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要求法官进行审判。法官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的以下做法中错误的是:

admin2016-01-15  23

问题 刘某和杨某因为经济纠纷,当日同时来到当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要求法官进行审判。法官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的以下做法中错误的是:

选项 A、法官认为必须经过起诉、受理阶段,不能即时进行审判
B、法官认为适用简易程序,简便起见法庭笔录可以不记
C、最后的判决中,法院在判决书上盖派出法庭的印章
D、如果双方当事人当时要求调解,法院也不能立即进行调解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7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所以选项A错误。第24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所以选项B错误。如果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最后应该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而非派出法庭的印章。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2条的规定,原、被告双方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当即审理,当即调解。所以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M6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