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现年9周岁,生父谭某已故,生母徐某虽有抚养能力,但因准备再婚决定将其送养。徐某的姐姐要求收养,其系华侨富商,除已育有一子外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谭某父母为退休教师,也要求抚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19题)

admin2018-07-03  27

问题 小强现年9周岁,生父谭某已故,生母徐某虽有抚养能力,但因准备再婚决定将其送养。徐某的姐姐要求收养,其系华侨富商,除已育有一子外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谭某父母为退休教师,也要求抚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19题)

选项 A、徐某因有抚养能力不能将小强送其姐姐收养
B、徐某的姐姐因有子女不能收养小强
C、谭某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D、收养应征得小强同意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收养的条件。《收养法》第18条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谭某父母为退休教师,也要求抚养,所以谭某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故A项错误,C项正确。《收养法》第7条第2款规定,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故B项错误。《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小强现年9周岁,无须征得小强同意,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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