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案件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案件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
admin
2013-12-24
22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案件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
选项
A、何永顺以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4个月后其养子又以相同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
B、张辉(9岁)与邻居陈晨(8岁)玩耍时,被陈晨不慎划伤右眼,导致失明,张家在要求陈家赔偿未果的情况下,以张辉为原告、陈晨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
C、周伟不慎碰翻王昆置于闹市街口的油锅,被严重烫伤,住院达4个月之久,自烫伤之日起1年零3个月后,周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昆赔偿其损失
D、2010年2月刘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李秀媚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调解和好。同年5月刘洋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和《民诉意见》第150条的规定可知,A项应受理;B项中张辉和陈晨虽无诉讼行为能力但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为该案适格当事人,法院应予受理;根据《民诉意见》第153条可知,C项应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可知,D项不应受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K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公司因与个体工商户李某发生债务纠纷,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查封李某运输汽车一辆。但该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对李某起诉,并因保全而给李某造成经济损失。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李某可以()。
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书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则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
某大型国有企业2004年8月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程序,甲、乙、丁是本企业的债权人,丙是本企业的债务人。则该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的是:
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甲公司遂向某人民法院起诉,但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又应诉答辩。一审判决后,乙公司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根据上
甲农机厂改扩建工程急需一笔资金,为此甲厂与当地建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并请县政府出面担保。按规定,该县政府能否提供担保?()
宋某与林某自从唐山一别后,多年没有联系,一日,居住于乙市的宋某偶然想起林某曾经欠其5000元还没有还。遂找到林某的住所地甲市,发现林某早在2年前已经离开甲市,并且家人也不知道他现在何方。宋某遂提起诉讼,要求林某还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因个人购房向乙借款15万元。乙要求甲将自己使用了一年的桑塔纳轿车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开车与他人相撞,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万元。因车受损,乙向甲提出了下述请求,其中哪些请求不能成立?
以下哪些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随机试题
A、痰巾带血、质浊,有胆臭味B、痰多、色黄、质稠C、痰白、质稀脓血D、相兼浊痰、有腥臭味E、痰少、质粘、夹有血丝咳嗽痰热郁肺证,痰的特点是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档案中,借款人的相关资料包括()。
下列不属于有效的绩效管理应当具备的特征的是()。
某企业购建厂房过程中耗用工程物资实际成本50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10万元,提取工程人员福利费1.4万元;支付的耕地占用税1万元;领用本企业生产经营用材料5万元,该批材料增值税为0.85万元。该厂房完工后,其原始价值为()万元。
某县一所中学对面的山坡上发生森林火灾。校长要求全体师生上山灭火,抢救国家财产。有一初三年级的班主任没有带领学生上山灭火。事后,校长在全体教工会上点名批评了该班主任。请问:校长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请用相关法律说明。
生活在乎原的人登上高原或很高的山峰时会出现高山反应,头晕目眩、胸闷气短,其原因是( )。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题。与2010年相比,预测中国2020年发电量所占比重增幅最大的是:
1,-1,2,-2
以下关于广域网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Besidesexperts’weatherforecast,youcanpredicttheweatherb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