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大型国有企业2004年8月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程序,甲、乙、丁是本企业的债权人,丙是本企业的债务人。则该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的是:
某大型国有企业2004年8月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程序,甲、乙、丁是本企业的债权人,丙是本企业的债务人。则该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的是:
admin
2009-01-14
38
问题
某大型国有企业2004年8月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程序,甲、乙、丁是本企业的债权人,丙是本企业的债务人。则该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的是:
选项
A、2004年6月对甲的到期债权予以清偿
B、2004年1月对乙的未到期债权予以清偿
C、2004年4月放弃了对丙的债权
D、为了正常经营,2004年9月对丁的到期债权予以清偿
答案
4
解析
法条依据在于《企业破产法》第35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第12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Q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孙兄弟俩可否不经上级公安机关复议直接对县公安局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依据是什么?如果县公安局撤销了派出所对孙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如可以,怎样确定孙氏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的诉讼地位?
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
案情: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
1996年3月,华信公司决定将其研制的TY―10空气压缩机(简称"TY―10机")投入市场。为此,该公司在申请并取得专利后,积极开展市场营销,获得一批定单,同时,公司对TY―10机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同年12月,华信公司与红桥机械厂签
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
案情:某县公安局警察丁英、李民经过预谋于2001年3月初,找到经常在所辖地区卖淫的妇女吴华,3人合谋,由吴华勾引嫖客,丁英、李民抓嫖客“罚款”,得款均分。尔后,丁英、李民于4月中旬为吴华租赁了两间门面房。此后吴华即往自己住处勾引嫖客,由丁英的侄子丁恩(在
2006年5月2日零时许,互为朋友关系的甲、乙、丙、丁相约在某一网吧内上网玩耍。由于所带钱款花完,甲提议去“弄点钱花”,于是四人走上附近大街。这时,恰巧有一年轻女性经过,四人上去将其围住,采用暴力手段将其手包抢走,其中有现金500元、手机一部。案发后,公安
本案一审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是否正确?原因是什么?如果再审法院发现原审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汇远公司,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甲男与乙女系隔壁邻居。因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将,有时通宵达旦,喧闹声严重影响了乙家正常的休息。乙多次到甲家说明自己身体不好,神经衰弱,且孩子要学习,希望甲夜晚不要扰民。一次甲家正在玩麻将,乙又敲门表示不满。甲认为乙在朋友面前扫了自己面子,遂出言不逊,
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华池县居民封彦贵,有个女儿乳名封捧儿。在封捧三岁时,由其父包办,与张金才次子张柏订了婚。到1942年,封彦贵见女儿长大成人,婚礼大增,为了从女儿身上多捞聘金,封彦贵一面以“婚姻自主”为借口,与张家解除婚约;一面又以法币2400元、硬币48
随机试题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______从轻或减轻处罚。
A、Becauseshehasmorevoluntarymusclesthananaverageman.B、Becauseshehasonly60to70percentasmuchmuscleforherbod
多为右下腹隐痛或钝痛,进食可诱发腹痛伴便意,排便后缓解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备受同学的嘲笑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对报社的行为定性中,正确的有()。
标准电极电势是()。
平衡计分卡的指标构成不包括()。
WorkisaveryimportantpartoflifeintheUnitedStates.WhentheearlyProtestantimmigrantscametothiscountry,theybrou
评价时以学生所在班级的平均成绩为参照标准,根据学生在班级中的位置来报告评价结果,这种评价属于()
请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在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2012年河北邮政)除了环境、饮食因素外,压力、苦闷、疲劳、失眠等精神因素也可导致湿疹的产生。当对自己的生存状态产生极大的不自信时、人们会明显地感到生活的压力,大脑就会处于严重的焦虑之中。此时,神经时刻处于紧张之中,沉重的压力大大降低了身体的免疫力,疱疹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