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生走失5年之后,有家人妻、父、子三人。后家人宣告其死亡,妻子翠平自愿放弃继承权后改嫁他人,其父继承其粮食数千斤,其子继承其汽车一辆。一年后,张生返回家乡,死亡判决被法院撤销。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5-09-11  30

问题 张生走失5年之后,有家人妻、父、子三人。后家人宣告其死亡,妻子翠平自愿放弃继承权后改嫁他人,其父继承其粮食数千斤,其子继承其汽车一辆。一年后,张生返回家乡,死亡判决被法院撤销。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向法院申请宣告张生死亡的只能是其妻,后申请撤销死亡判决的可以是张生本人
B、虽被宣告死亡.但张生在外地生活期间所为的民事行为有效
C、由于其父已经消费了所有的粮食,所以不再负有返还粮食的义务
D、其子继承的汽车出卖给他人,该买受人应该在张生返回家乡后予以返还

答案A,C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同时,该法第24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珐律行为有效。故A项正确,当选。B项中表述的为“民事行 为”,其中蕴含的差异是,民事法律行为必然合法且有效,但民事行为的效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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